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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贵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过程性考核,完善成绩评价机制,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贵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
二、成绩构成
学生成绩=平时成绩(50分)+期末考试成绩(50分)。
(一)考勤成绩构成
面授或网络直播课考勤,共10分。
1.每堂课由班主任进行考勤。
(二)自学成绩构成
学生结合教材,通过网络、自学指导书等进行自学,共20分。
1.班主任根据每学期开设课程查看学生学习记录进行考核;
(三)作业成绩构成
每门课程作业由任课教师布置,共20分。
1.每门课程由任课教师在网络平台上布置,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学期每门课程作业根据学分制定作业量。
2.作业评分:每门课程作业成绩由作业完成数量和质量两部分构成。
(1)作业完成数量,共10分。
作业完成数量=作业完成率*10。
(2)作业完成质量,共10分。
(四)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评分占50分。
1.每学期期末由任课教师出题及批改,按100分制计算学生卷面成绩。
2.期末考试评分:卷面成绩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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