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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合格评估系列报道(三)——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和冶金环保教学实验室建设方案论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7:17 点击数:次

2017年11月16日上午,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在综合楼802组织了以贵阳学院科技处副处长罗军教授为组长的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教学实验室及冶金环保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论证会由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副院长秦庆东副主持。

设备的论证环节直接关系到采购质量。根据《贵州理工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贵州理工学院采购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教学单位凡拟购置设备需先在院级进行设备论证,对单价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均应组织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按照会议议程安排,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教研室主任刘仪柯、冶金环保教研室主任王万坤等老师分别就所建设的实验项目向专家组进行了汇报。经专家组讨论研究,认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内容与该专业的性质、办学方向及人才培养的目标一致,实验室的拟建设方案能够支撑该专业的实验教学需求。拟购置设备选型合理,技术参数可行,其中超过10万元以上5台套设备(手套箱2台、间歇式涂布机1台、液压平衡电动对辊轧机1台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台)作为本科实验教学必要设备,性能指标可以满足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教学要求。因考虑设备教学使用率高,建议学校在经费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检测精度及可靠性高的设备。此外,专家组建议需进一步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多方询价。

会后,经专家组讨论商议,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教学实验室及冶金环保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通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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