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履行学校国有资产宏观管理责任,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清查、使用和处置报批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全校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指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负责定期与计财处核对固定资产账目,确保账账相符;定期对资产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负责负责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闲置资产调剂;
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培训。
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的账务处理及有关报批手续的办理。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审核报批、收入收缴及检查监督。
负责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管理。
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