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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6日  作者:  编辑:化工学院  文章点击量:

贵州理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化工办发〔2014〕37号

一、组织形式:

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

二、听课次数:

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完本教研室教师。

2、教研室老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三、听课方法:

1、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贵州理工学院听课记录表》,听完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交教研室。

2、听评课小组听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被评课教师不参与评课,评课后填写《评课记录表》。

3、听课时可选择理论课、习题课、实验实习课、复习课等。听课前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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