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5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的安排,现将我省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挖掘区域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全面加强各相关单位的学科建设,努力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突出基础研究,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2.申报要按全国社科规划办明确的23个一级学科及教育学科,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拟题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为主进行申报。
3.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申报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较多前期研究成果,能够独立开展研究。
3.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职称要求:一般课题仅限于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申报;青年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限制:一般课题申请人,属贵阳地区申报单位的,年龄不得超过53岁(课题组成员也不得超过53岁,即196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属贵阳地区以外申报单位的,年龄不得超过55岁(课题组成员也不得超过53岁,即195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岁(课题组成员也不得超过35岁,即197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一般课题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四、课题要求
1.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拟课题名称。
2.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有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译著、工具书等。专著、译著、工具书类课题,正文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类课题,正文字数要求6万字以上;论文集类课题,要求10篇以上论文,每篇6000字以上,其中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3篇以上。
3.研究期限。专著、译著、论文集和工具书类课题,研究期限为二年,截至2016年9月1日;研究报告类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截至2015年9月1日。
专著、译著、论文集和工具书类课题,可延期一次最多12个月,研究报告类课题,可延期一次最多6个月。已延期一次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处理。课题延期申请需由课题负责人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我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4.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资助标准
1.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1—2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2.签订立项合同时,我办不拨付启动经费。成果鉴定验收过关后,一般课题按鉴定等次拨付资助经费(具体金额为一等2万元、二等1.5万元、三等1万元),青年课题全额拨付资助经费。
3.成果第一次鉴定如不合格,直接作撤项处理,不拨付资助经费;如在修改复审分数区间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复审如合格,则按三等结题并资助经费,如仍不合格,则作撤项处理。
4.课题管理单位对立项课题须按1比1配套研究经费,并出具经费配套的证明材料。
六、纪律要求
(一)课题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课题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如职称、年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内容论证、团队组建等信息进行详细审查,审查过关后统一出具审查证明才能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贿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三)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须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一般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须按我办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4年4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充分发挥省课题为国家和教育部课题打基础、做铺垫的作用,对2014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年龄超限的申请人不能申报。
2.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它省课题的申报。
3.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课题,且最多参与两个省课题的申报。
4.在研国家和省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省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课题的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5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具体情况可向我办咨询)。
5.团队组建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6.全国社科规划办下达本年度国家课题立项通知后,省哲社办将适时下达本年度省课题立项通知。若课题申请人已获国家课题,省课题则不再立项。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7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将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同一学院(部门)的申请书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学院(部门)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3.《贵州省2014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本各1份。
(二)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三)《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学院(部门)科研联络员将要求申报材料于2014年5月6日17:30前报送至科研处305室,过期一概不予受理。
附件:
1.2014年度一般课题申报书
2.2014年度一般课题活页
3.2014年度青年课题申报书
4.2014年度青年课题活页
5.汇总表(2014年版)
6.学科一览表
联系人:刘琦 杨建强
联系电话:8210826
邮箱:719936314@qq.com
贵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