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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执行办法。

第一条 督查督办隶属于学校办公室,按照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发现、推广各部门落实学校决策的新方法、新经验,督促并协调各部门在落实学校决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并检查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情况,为学校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内容

(一)上级部门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定和指示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校下达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要文件落实执行情况;

(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校领导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四)上级机关、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经领导批示的学生和教职工的来信、来访等有关事项的落实和催办;

(六)不定期地进行校园巡查,检查和反映学校管理上、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领导负责原则:一切督查督办事项需领导审批。

(二)实事求是原则:讲真话、报实情,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督查督办情况。

(三)时效性原则:督查督办要高质高效,急事急办。

(四)秘书性原则:做好协调与服务,没有决定权和处置权。

第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

(一)立项:根据有关会议、决议、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由校党政办公室确立督查督办事项,分管校领导签发《贵州理工学院办公室督查督办通知单》。

(二)实施:通过调研等方式根据规定时限,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三)报告:根据督查督办信息,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形成书面(或口头)的督查结果报告,上报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四)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项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询。

第五条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一)专人负责制度。督查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二)检查制度。在督查督办工作过程中,办公室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被督查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

(三)情况通报制度。利用《督查简报》或会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不力的,进行批评。

第六条 督查督办工作方法

(一)催报催促。学校重要决策出台或工作部署之后,在规定的上报或办结期限内,督查督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记性催报。

(二)督查调研。在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时,寓调查研究于督查之中,边督查边调研,进而形成调研成果,为学校领导做好参谋助手,提供决策参考。

第七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不断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二)督查督办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一丝不苟的精髓,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有关情况。

(三)工作人员要树立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对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

(四)督查督办过程中,督查人员要加强与被督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事项,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不能解决时,应做好协调工作。

(五)凡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应当有明确的督办结论;凡未按时并保质完成的工作,应如实向校领导汇报。

附:贵州理工学院办公室督查督办通知单

贵州理工学院督查督办通知单

承办部门

承办部门电话

交办时间

办理时限

督办事项

校领导签发

办理情况

承办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请各部门务必及时向学院办公室督查督办科反馈办理情况。

贵州理工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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