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7 浏览量:
一、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办理常规出国、赴港澳审批手续
1. 邀请函及翻译件,邀请函应从往访国家(地区)本土发出,用官方文字或英文书写,并附中文译文。内容包括:出访目的、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费用来源、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邀请函应有:邀请单位名称、电话、地址、邀请人姓名、职务和亲笔签名等相关内容;或由组团单位提供的《出访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一式两份;
2.派出单位给省教育厅的请示(内容包括:出访目的、具体任务、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费用来源等,请示文件的标题要求简单明了,例如:“中国足球彩票XXX等X人赴X国或X地区XXX的请示”)一式两份
* 厅级干部需另附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担任现职的日期、分管工作、近三年来的因公出国(境)情况等)一式两份;
3.详细的日程安排及翻译件
4.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请务必逐项填写,不得疏漏)一式两份;
5.单位出国、赴港澳台任务申报表附表一式两份;
6.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一式两份;
7.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一式两份;
8.因公电子护照照片及数字照片回执。
(二)办理访问学者(含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手续时除报送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
1.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或派出单位签订的经过公证的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两份,复印件一份);
2.《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3.《留学人员资助证明》(复印件两份);
4.《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图
1 |
高等学校 市(州、地) 教育局 |
2 |
贵州省教育厅外事处 |
3 |
贵州省外办 出国处 |
4 |
相关组织部门 |
5 |
派出单位 |
6 |
贵州省外办 出国处 |
提交相关材料 |
出具 教育主管部门 出访意见 |
领取 出国任务批件 出国任务通知书 |
出具 政审批件 |
持 政审批件 |
办理护照 办理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