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将于学期初、学期末开展2次,请各学院根据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7日 16:30  作者:  文章点击量:

各学院:

为充分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了解学生心理健康动态,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应对,预防大学生心理危机损害,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及时发现、解决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合格评估工作之中,中心拟对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调查,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贵州理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调查时间

学生心理状况调查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工作,本学期将于期初、期末阶段进行两次调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期初: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5日

期末: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5日

三、调查办法

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调查工作由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站长及各学院易班工作站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心理健康情况调查可以采取易班平台调查或人工排查两种方式:采用易班平台调查的,由各学院上传《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调查表》(附件一)至各教学分院易班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见《心理健康调查易班操作指南(学院工作站用)》(附件二)),工作站成员及各班班级心理委员组织所有同学填写筛查;采用人工排查的,由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健康观察员针对心理危机干预重点预防问题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

四、调查问题

本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调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 突发急性残废或急性严重疾病,且本人出现较为严重的情绪及行为异常反应;

2. 恋爱关系破裂,且本人出现较为严重的情绪及行为异常反应;

3. 突然失去亲人(如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朋友,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或关系破裂,且本人出现较为严重的情绪及行为异常反应;

4. 失去爱物,且本人出现较为严重的情绪及行为异常反应;

5. 家庭破产或重大财产或住房损失,且本人出现较为严重的情绪及行为异常反应;

6. 学习困难情况严重,如挂科、重修考试失败、四六级考试失败、考研失败等且对本人情绪影响较大;

7. 家庭或本人经受严重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等;

8. 不明原因情绪极端低落;

9. 不明原因行为异常。

请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生完成调查,统计结果后填写《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调查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月)》(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于调查时间安排内将纸质版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学工楼一楼112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xgb@git.edu.cn

联系人:陆昀

联系电话:88171710 18275092725

附件:1.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调查表

 2. 心理健康调查易班操作指南(学院工作站用)

3.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调查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月)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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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地址:贵州理工学院学工楼一楼

电话:0851-8817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