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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2年12月09日 点击:[]

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中国足球彩票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是否完成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1年7月20日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贵州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贵州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本会定名为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的全院本科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及时向同学传递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带领全院同学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本着“服务、创新、协作、高效”的工作理念,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学生之家、干部之校、师生之桥”;

(二)面向全体同学,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三)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完善“院-班”联动工作格局,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五)发展与兄弟学院的友好关系,树立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在学校内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校团委专职团干部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代表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皆为取得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本会会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七条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八条本会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通过合理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五)有权享有本会会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受留校观察处分者,在留校观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条本会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十一条学生会工作人员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珍惜代表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全心全意为同学。

第三章院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院学代会)是本会的是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

第十三条 院级学代会代表按学院学生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学院按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四条 院级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1. 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2.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 讨论代表提案,向学院和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

  4. 院级学代会应按照学院学生比例系数选举学生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四章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责: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5. 执行院级学代会决议,统筹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 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对院级学代会负责,听取学生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学生委员会提出的质询。

    (五)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学生会执行主席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季度为一个轮值周期,对学代会负责,并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和学生会,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代理执行主席主持工作,代理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委托产生。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支部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学生会全体会员参与,接受学院团总支的领导。

    第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设支书一人,设支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本会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2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运作核心,全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统筹会内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分配任务,对学生会负责。集中正确意见,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带领全体会员干部搞好自我管理工作,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校、学院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经常向学校、学院汇报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工作例会,研究每一时段工作进展,分析情况,落实措施。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并接受学代会的监督管理。

2

办公室

4

主要负责策划、PPT封面、签到等工作,抄送和发放有关文件、材料,将各项文件材料的归档,进行学生会的工作安排,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监督各部门的工作,统计例会考勤,负责安排各种会议,落实会前的通知准备工作,进行会议记录。

3

外联部

5

主要负责学生会对外交流联络的工作,以拓宽院际交流工作为主题,本着“一切为了同学,为了一切的同学,为了同学的一切”的宗旨,向外展示学院学生的真我风采,对学生会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联系各学院的桥梁。

4

学检部

4

主要负责开展学风建设类的活动,如演讲比赛、优秀毕业生讲座、四级培训讲座、考研分享会等活动帮助同学们明确目标、答疑解惑,缔造良好学风。

5

文体部

4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的文艺体育相关比赛(活动)的组织和举办,对学校的比赛及活动起承接纽带作用并完成参赛人员的挑选与推荐。

6

权益生活部

4

主要负责收集同学生活上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学校相关部门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如宿舍门窗等安全问题,维护同学们在生活上的权益。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组织开展一些具有部门特色的活动,如寝室文化节,寝室logo设计大赛等。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各个活动,保证其能够顺利完成。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张静娴

预备党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96

2

余吉

预备党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19/96

3

周浩

预备党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10/153

4

金仙兰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21/119

5

罗南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4/119

6

刘媛媛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7

崔翔通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8

陈航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12/96

9

王超强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5/119

10

何元焊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11

程双梅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12

程家熳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4/153

13

曾庆华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2/119

14

杨娇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14/119

15

杨仕浪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16

曾俊儒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17

肖航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19/79

18

王浩风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9/119

19

张星星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20

龚宇泽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21

李江海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3/153

22

龙永欣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33/119

23

杨鹏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级

7/119

24

朱垠积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级

新生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主席团产生程序

主席团的产生,根据《若干意见》第二条及第五条要求,学生会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主席团提名原则及应注意做好的工作

主席团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学生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提名主席团候选人时,严格依照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把那些符合条件、在学生中有群众基础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上来。

按照上述原则搞好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应注意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酝酿提名工作开始前,要对广大学生和各级团组织公开宣传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原则和对人选的基本要求,使广大学生和团组织理解提名原则,明了候选人的提名条件。第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组织广大学生充分酝酿提名,保证学生干部参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要防止不讲原则,不论提名条件,凭个人好恶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第三,筹备学代会工作组要根据多数学生或团组织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认真做好提名人选的考察工作。

3、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主席团成员必须为2020级在校在籍学生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必须为学生代表,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学习、劳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

5.具有扎实的作风,密切联系同学,谦虚务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6.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满2年。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校团委的批复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学院拟定召开学代会后,向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和校学生会提交包括大会主题、任务、时间和地点等会议基本信息的书面请示。收到批复后,学院对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酝酿名单、选举的学生代表进行资质审查,完成学生代表选拔后,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嘉宾上呈学院团总支、党总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召开学代会,通过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上报学院党总支、校团委。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首字母排序。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赞成的不涂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栏内画×;投弃权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栏内画○。若要另选他人,必须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右边栏内画×,然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请注意,如另选他人,则每提1名,多余1人,该另选人的票无效。

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

六、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会议筹备委员会研究提名,在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各班级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监票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七、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超过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九、本选举办法经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6月30日

地点:逸夫小礼堂

代表数量:245

主要议程:

1.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查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四届主席团成员。

4. 选举产生参加贵州理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git.edu.cn/dqgcxy/info/1209/4464.htm

现场照片:见宣传报道链接


八、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制定《贵州理工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学习、劳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人员要求

(一)所有代表必须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挂科现象。

(二)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包含在本班代表名额中。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的上报

各班级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7%的要求,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交至筹委会。上交名单时一定要注明班级,姓名,民族,性别,政治面貌,职务。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班级)筹备召开班级会议,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提交班级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的考察

选举产生的代表需经本次大会筹委会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是否符合代表资格,若代表不符合资格,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彩票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院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院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与院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向各自评议会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组成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评议会成员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与学院团总支负责人。

(二)院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

评议会成员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其他工作人员

评议会成员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占比30%)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占比20%)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占比10%)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占比30%)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占比10%)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 等问题。

四、考核结果评定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五、相关要求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应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学院团总支备案。院学生会办公室应将院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二)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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