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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国有资产处工作职责
2024-12-12 14:50   审核人:
  1. 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验收、入库、调拨、处置等工作;

  3. 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

  4. 负责拟定并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及采购工作流程;

  5. 管理和监督招标采购全过程;

  6. 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统筹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7. 负责学校公用房屋的调配与管理工作;

  8. 负责本部门网站等宣传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 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0. 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11. 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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