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与职能
(一) 总则
为全面提高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学生会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二) 工作态度
1、各成员之间以诚相待,相互交流,团结一致。
2、各成员必须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杜绝成员间发生内讧现象。
3、公私分明,杜绝各成员将本人极端情绪投入到工作中
4、奖罚分明,必须做到有奖必奖、有罚必罚。
(三) 会议、通知条例
1、通知事情时必须打电话或当面通知,不能发短信或者是QQ消息,避免造成 通知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
2、 在开会时办公室相应负责人要做好会议记录,并积极记录学院举行的各种活动(时间、地点、名称、内容等),每隔半个学期要上交一次记录笔记及活动总结,成员之间要分工合作,团结,不能发生内讧。
3、部长例会隔周召开,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每月应最少召开本部门会议一次,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老师或主席团汇报。开学初期各部门要向主席团上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由主席团统一审查,每学期期末要上交各部门在本学期召开干事会议时的会议纪要。
(四)活动开展制度
1、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参加,且自觉佩戴学生会工作证,各成员要按照活动负责人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各负责人事先说明,缺勤、迟到、早退者,将予以批评或谈话,每人会有三次机会,若不纠正,则会除名。
2、在举办活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拿学生会财务:且活动经费的统计报销应持有正规发票,不得以口头形式上报。
3、活动中如果遇到纠纷,应该冷静处理,并及时向主席团或老师反映,不得冲动闹事。
(五)考核制度
1、会议召开,相关部门应做好考勤记录,当学生会成员中出现迟到、早退、缺勤者,应及时提出纠正。
2、各部门负责的事项是否及时完成,且工作是否合理等将作为期末评优条件。
3、各部门策划或承办各特色活动,并顺利完成将作为期末评优条件。
4、积极协助其他成员工作,或是认真对待完成上级交待的事项,并无条件付出,不怕苦、不怕累的各个成员,将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六)请假制度
1、会议召开,任何成员不得缺席迟到,若有特殊情况,各成员应向本部长请假,再由各部长向办公负责人做好请假记录。
2、学校、学院召开活动,如有急事不能参加的各个成员,应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七)赏罚制度
1、期末考试挂一科(不包括一科)且工作不积极、态度恶劣者,将取消与学生会有关的评优资格,并将被学生会解聘或视为自动离位。
2、每学期结束后,按照平时表现及工作成绩,将公平、公正地评出学生会优秀干部和干事,优秀干部名额为总干部人数的三分之一,优秀干事名额为干事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3、若工作过程中,因部长的失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本部长承担相关责任。
4、若干事工作不合格,累计超过三次者,由其本部门副部长予以批评警告,不听从或未及时改正者,将在例会上点名开除处分。
5、会议召开迟到超过三次、无故缺旷超过两次者,将对本人进行警告或开除处分。
(八)部门细则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服从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对学生会及社团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对部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2、保持和发扬学生会各部的优良传统,树立健康、进取和创新的良好形象;尽最大力度发挥各部门特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共筑青春活力的学生会。
3、主席团注意监督、督促各部门有条理、有秩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做足相应的准备工作 。
4、各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应将本部门在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呈报到学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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