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网站首页 | 中心概况 | 规章制度 | 学习园地 | 服务指南 | 联系我们 
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中心制度>>正文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021年03月19日 17:22  点击:[]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外聘教师由中心办公室教学科研科综合管理,教研室负责外聘老师的具体管理。

第四条 基本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扎实的相应专业基础及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聘用程序:根据审核通过的外聘教师计划,首次聘用的外聘教师填写外聘教师申请表,并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以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备案。

第六条 外聘老师工作职责

(一)遵守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

(二)认真执行课程教学大纲,按质按量完成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守教学纪律;学期结束按要求完成教学文档收集整理和上交工作。

(三)积极接受部门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参加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和教学活动。

(四)不得随意调换课和无故缺课。若需调课,应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调停课手续;不得私自与学生商量自行调课。

第七条 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根据考核情况和教学需要可续聘。聘期内待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外聘教师的资格:

(一)聘期未满擅自停止履行外聘教师义务的;

(二)无故不认真组织学生教学的;

(三)不按时提交教学资料、学生成绩的;

(四)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9日




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综合科 2021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2份


上一条: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教师管理办法

关闭

中国·贵州·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5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