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
教师介绍 |
组织机构 |
办公地址 |
|
| |||
|
|
内容页 |
|
||
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学生管理办法 2021年05月02日 17:45 点击:[]
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听讲。 第二条 使用琴房练琴需提前预约,练琴后收好教具,关好电器、门窗,保持好琴房卫生。 第三条 上课期间使用乐器,应爱惜爱护,遵守管理规定,如有损坏,应进行修复或赔偿。 第四条 如需借出教具外出使用练习,应办理借出手续,使用期间如有损坏,应进行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上课期间服从任课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与管理。 第六条 按时完成作业,特别是准时参加期末的考查或者考试,按时提交资料。 第七条 上课期间注意着装,不穿奇装异服,保持良好的学生形象。 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2021年5月21日 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综合科 2021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13份
上一条:中国足球彩票印发《贵州理工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档案管理办法 【关闭】 |
中国·贵州·贵州理工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55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