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3款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初修不及格累计达到六门及以上的,不授予学位证。
这里说明三点:1.本条款针对的是必修课程;2.初修不及格指的是理论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同时补考不通过,而实践课由于没有补考,故初修不通过指的就是初次考试不通过;3.因此条款不能授予学位证的,有补救措施,具体请查看《贵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感谢你的关注。
?贵州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550003 邮箱:git@git.edu.cn ICP备案号:黔ICP备13005433号-1电话:0851-88121166 传真:88121166网站地图 网站隐私安全说明 网站版权声明 电子校报